教评〔2021〕12号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印发<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与抽检比例
(一)抽检范围:2020届、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抽检数量:根据每个专业毕业人数不低于2%比率进行抽检。
二、抽检原则与工作流程
抽检遵循“专业全覆盖、重点抽查、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重点抽检和随机抽检相结合。
(一)院系自查(2021年9月25日-10月15日)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是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院系通过组织指导教师自查、教研室互查等方式,对2020、2021届全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二)学校公布抽检名单(2021年10月18日)
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公布抽检名单。抽检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三)院系提交毕业论文(设计)(2021年10月20日前)
被抽中送审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各院系负责组织按要求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抽检论文直接从学校教务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导出,只保留压缩包内该学生的“学生毕业论文(终稿)”,电子版终稿上应去掉毕业生和指导教师姓名,采用毕业生专业+毕业生学号方式对该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文件重新命名。
各院系将抽得的所有论文统一压缩成一个文件,以院系名称进行命名,并提交给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刘园。
(四)学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审(2021年10月25日-11月15日)
每篇抽检毕业论文(设计)拟随机匹配3位专家进行评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专家评审结论进行汇总后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
三、建立评审专家库
为方便抽检工作,保证抽检的公平公正,学校建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主要由院系负责推荐,各院系要充分考虑所辖专业数量情况,推荐校内专家不少于3人,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应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并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一定工作经验。各院系经过遴选并与专家本人沟通后,按照附件2内容填写专家信息,并在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刘园。
四、抽检结果及处理
(一)抽检结果
1.三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的论文,则认定为抽检合格。其中两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2.三位专家中有一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再送一位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专家意见为“不合格”者,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对于逾期未按要求提交送审的论文,以抽检不合格认定。
(二)结果处理
1.对抽检中“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较多的院系,学校将进行质量约谈、提高次年抽检比率,并进行校内通报。
2.抽检结果纳入院系人才培养考核约束机制,作为推免生名额分配、实践教学经费投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荐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3.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在下一学年的论文抽检工作中将确定其为重点抽检对象。
4.抽检中发现涉嫌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推荐表(docx)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