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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学校《成都体育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成体院〔2022〕249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牵头组织,对2023年申报教师系列(“术科类”、“学科类”、“医科类”)和“思政类(不含专职学生思政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和方式

教学质量考核由校级督导专家评价(45%)、二级教学单位督导组专家评价(35%)、学生评价(20%)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90)、良好(≧80)、合格(≧65)、不合格(<65)四个等级。组织方式如下:

1校级督导评价: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组织校级督导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采取专家进课堂日常督导巡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其考核。

2、二级教学单位督导组评价: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督导组,对归属本单位的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采取专家进课堂与日常督导巡查相结合考评方式对其考核采用本年度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督导对该教师评教数据的平均分(操作流程:进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电脑端,点击“教学调查”-“督导评价”-“统计分析”-“选择学期”-“得分统计”-“请选择统计对象”)。原则上,学年度对该教师听评课至少2次,每学期听评课1次。

3、学生评价:采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上个学期教课程学生期末评教数据的得分(操作流程:进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电脑端,点击“教学调查”-“期末评价”-“统计分析”-“选择学期”-“得分统计”-“请选择统计对象”)

4、特殊情况处理

1如申报人本年度“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中,督导评教得分记录的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相关督导专家对其进行评教,结果作为督导评教得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2如申报人本年度“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中,无学生评教得分记录的,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该教师授课班学生进行评教,结果作为学生评价得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3)如本年度申报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认定为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二级教学单位不予推荐上报: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本年度校级或省级本科论文抽检为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二级教学单位认定的本年度为未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教师。

5、本科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核实并盖章;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由研究生院核实并盖章;竞技体校文化课教师工作量由竞技体校核实并盖章。

二、提交材料要求

二级教学单位汇总核实申报信息(附件1)并签字盖章,于103016:00前统一提交到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5090020



附件:成都体育学院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汇总表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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