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评〔2023〕12号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督导效率和水平,促进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校经研究决定,以听看课为重点,启动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信息化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督导组工作内容
1、校级教学督导范围:全校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
2、每位校级教学督导员每周不少于2次听看课(每次听看课时长不少于1学时),并要求进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完成评课。
3、校级教学督导组要结合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信息化数据,每周撰写和发布学校教学督导简报。
二、院级教学督导组工作内容
1、院级教学督导范围:所在学院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
2、每位院级教学督导员每2周不少于1次听看课(每次听看课时长不少于1学时),并要求进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完成评课。
3、院级教学督导组要结合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信息化数据,每月撰写和发布学院教学督导简报。
三、工作要求
1、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对象原则上要求覆盖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并以新进教师、评教排名靠后教师以及外聘教师为重点。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学督导信息化宣传工作,实现任课教师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全覆盖。
3、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使用管理账号实时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全程掌握本科教学运行过程,及时监测课堂教学质量。
4、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信息化数据,完成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5、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要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对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上的督导意见或建议要及时反馈,主动与督导互动交流,切实改进自身教学中的不足。
评教过程中,如遇操作不能正常进行,或系统显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请及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
028-85090020
附件: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评课操作流程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