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评〔2023〕0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本科学生期末课程评教结果予以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学生评教部门负责人可查看本学院评教结果;任课教师可查看本人的评教结果。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教师查看学生评教结果,具体流程见附件1、附件2。
2.相关教学单位应将学生评教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针对学生反映比较突出的教学问题,各学院应积极督促并指导相关教师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3.教师应结合学生评教结果,认真总结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经验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各教学单位要将本单位本次评教相关材料下载打印并存档备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不再统一打印发放评教结果。
5.此次评教基本数据统计将通过OA系统以简报形式发送至各相关部门,请及时查阅。
附件1:各教学单位学生评教部门负责人查看期末评教结果流程
附件2:教师查看期末评教结果流程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