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评〔2021〕17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要求,加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估和常态监控机制,现结合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采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组织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编制及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的编制及发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总结上学年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有关内容的编写工作。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内容及分工安排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2号)(见附件2)相关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部分内容,涵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各相关负责单位(教务处/招生处、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资产处、后产处、图书馆、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和相关参与单位(校办、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体育教育训练二系/公体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完成。
2.各参与单位要完成本单位负责的二级标题相应内容的撰写及提供相关数据,并汇总到相应的负责单位(分工情况详见附件3)。负责单位汇总整理参与单位撰写的材料,并完成一级标题相应内容的撰写工作。
3.各参与单位和负责单位指定一名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联系人,各负责单位要牵头组织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各相关部分的撰写工作,报告内容要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撰写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在全面总结上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撰写本学年教学质量报告。
2.质量报告应尽量采用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图片或附表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要求做到数据准确、论证有力、表述规范,突出学校办学理念及办学特色,树立学校品牌形象。
3.在客观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同时,要加强与2019-2020学年各类数据信息的比较研究,以此反映学校教学质量发展动态趋势(2019-202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见附件5);同时要对标国家标准找差距:一是2004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二是2020年底教育部印发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两个标准已经挂在评估中心网站上)。
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本年度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填报数据为基础,涉及的数据应与填报数据一致。
(二)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标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三)时间安排
1.各参与单位和负责单位工作联系人和报告撰写人名单于10月19日前电话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各负责单位于2020年11月5日完成所负责一级标题内容的撰写,并将撰写报告和支撑数据通过OA报请分管校领导签批,再转发给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刘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吴艳红老师,联系电话:85090020。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汇编完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初稿,并组织年度报告写作组成员集中修改,报学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22号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0-2021学年<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2号
3.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任务分解表
4.四川省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1-13)
5.四川省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1-13)分工表
6.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9-2020)定稿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