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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评〔2020〕1号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7号)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方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在线学习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效实施学生在线学习、教师在线指导和院系加强管理的质量监控,规范师生在线教学活动,提升在线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在线课程选用与在线教学活动的实施
(一)规范网络教学平台和在线教学课程选用
所有在线课程在国家推荐的优质在线教学平台上开展,目前学校推荐使用智慧树和超星尔雅在线教学平台。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求确定选用在线学习课程,选定在线课程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审核并确定选用在线课程,编制在线教学课程表。
(二)加强教师对在线课程教学过程管理
自2020年3月2日开始,已选用的在线课程应规范实施教学活动。一是规范在线教学时间。在线课程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学习课表》时间指导学生学习,确保学生全员参与。二是规范在线教学过程管理。指导教师要做好在线课堂考勤、布置任务、互动讨论、辅导答疑和考核评价等设计,提高学生学习参与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规范教学档案和学习档案的归档。在线课程指导教师要保存整个教学的在线组织、实施、结果等过程性材料,为学生在线课程考核评价提供依据,为在线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提供支撑。
(三)开展在线课程教学评价与学生学习督导
对于在线教学的课程,课程指导教师要动态督查学生对ppt、视频和课后习题的完成情况,通过不定期提醒、动态公布过程考核评价结果等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提高在线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与自学能力。每位在线课程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教学平台,跟踪学生学习状况,预判学生学习趋势,督促学生自主学习,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在线学习和考核的学生,回校后进行再次辅导学习。
二、加强校、院系两级督导对在线教学活动的督查与引导
1、各二级教学单位(院系、中心、处、馆)要加强所辖学生的远程管理,指定辅导员协助课程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在线学习的督促与指导工作。校、二级教学单位两级督导根据课表安排抽查在线教师指导和学生学习的情况,确保在线课程按要求规范实施教学。
2、在线课程所属二级教学单位要安排教学督查执勤人员收集、汇总其管辖的各门在线课程指导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
(1)各课程指导教师结束当天指导课程内容后,由指导教师从《成都体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课程质量日报表》(见附件2)中筛选相应课程进行填报,于当天将电子版发给课程所属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查执勤人员,再汇总成一张表后,由执勤人员于次日16:00前通过QQ发给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刘园(QQ:33427816);
(2)《成都体育学院〈在线学习第一(二)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一(二)〉教学质量报表》(附件1),各专题教师填写后由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汇总于3月3(10)日16:00前通过QQ报送给刘园。
(3)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将每日汇总报表存档,待在线课程教学结束正式开学时,再提交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汇总日报表。
(4)请各在线课程所属所属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报送数据的教学督查执勤人员于3月3日前加入“成体在线课程日报数据群”(QQ群号:243265757)。
3、在线课程教学评价与持续改进提升。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根据学生学习和教学组织与实施相关数据,结合课程教学效果开展教学分析与研讨,优化在线教学指导策略。在线课程指导教学结束后,各指导教师要结合学生在线学习行为与表现综合分析课程学习效果,形成课程教学质量分析报告,为在线教学质量评价提供支撑。
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开展师生在线课程教学活动问卷调查,收集师生、二级教学单位对在线课程教学活动实施的反馈意见,会同相关报表等,形成并发布学校在线课程教学质量情况周报。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在线学习第一(二)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一(二)》课程教学质量报表(各专题教师填写后由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汇总)
2、成都体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课程质量日报表(各课程教师填写后由所属二级教学单位汇总,分智慧树和超星尔雅平台两张表格)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