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成体院【2023】326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评价等级
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对象为2023-2024学年度承担我校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授课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教师、行政管理岗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其中,行政管理岗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参与过程考核,不参与等级评价。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分为“优秀”(得分≥90 分)、“良好”(75 分≤得分<90 分)、“合格”(60 分≤得分<75分)和“不合格”(得分<60 分)4 个等级。
二、考核方式和工作程序
1. 各教学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并公布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和本学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严格执行。
2. 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学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评审结果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下班前将《成都体育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OA报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存档。
3. 学校将于5月15日-30日组织校级专家评议组对二级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等级教师进行评议,结果报“校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4. “校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校、院两级考评组评审结果,形成学校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审意见,上报“校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全校进行公布。
三、注意事项
1. 专家(同行)考核得分采取参评教师2023-2024学年度两个学期评分的均分。
2. 学生评教得分采取最近两个学期评分的均分。
四、工作要求
1. 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晋级,以及学校各级各类教师教学奖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以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材料进行存档,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定期对留存材料进行检查。
2. 评价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相关问题,请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8-85090020
附件:
1.《成都体育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2.《成都体育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汇总表》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22日